【前言】
你是否曾想像,過去遇到某個重要的人生決定時,如果當時做出不同的選擇,是否會有完全不同的人生樣貌?然而,有人卻是在沒得選擇的情況下,因為國家機器的錯誤與疏忽而捲入冤案,讓人生從此走上不同的方向。本篇圖文由作者與非政府組織「冤獄平反協會」(簡稱平冤)合作,訪問 4位冤獄個案:69年次的王淇政、65年次的古秀強、49年次的李秀花、47年次的伍戚傳。來看在他們的故事中,冤獄對他們當下的生活或原本想從事的事業、工作,造成哪些影響,以及他們在服完刑或假釋重返自由後,又如何把握當下?
王淇政
我從小就接觸陣頭、也熱愛陣頭,更希望不只是在廟會期間偶爾表演,而是要能有職業級的水準。這個案子讓我沒辦法繼續在學校社團教學、自己的團在招生、訓練也受影響。現在我除了繼續跳陣頭、也去學做木工家具、做水電,今年也開了自己的燒烤店。現在我分分秒秒,都會想要把這段浪費的時間、該賺的錢,努力賺回來。
陣頭是我家裡的事業,我從國小就接觸陣頭,本身也很熱愛陣頭裡的醒獅、神童、神將這些事物;因為熱愛,我會去研究它的功夫和基本動作,一步步透過訓練達到標準。
但認真講,陣頭事業應該是從我開始崛起的,因為我爸爸他們以前是地方廟宇熱鬧的時候才會出來表演,但我想要成立一個職業團隊。我這想法一開始不被看好,因為早期社會沒那麼積極在推廣陣頭,是現在國際上漸漸把舞龍舞獅納入運動比賽,才受到大家的重視。我國中畢業時,就創立了醒獅團,那時候就在想,要把我的團隊訓練到具備職業水準。
我以前就規劃好,到了什麼年紀、該做什麼事;我原本打算年輕時先好好發展陣頭,在學校兼職,以外聘教職員身分,教舞龍舞獅、打鼓;平日可以在學校、社區教學,假日就帶團表演。等到大約差不多40~50歲,體力跟不上年輕人,就要轉做餐飲,想開一間日式居酒屋。
我的案子發生之後,影響最大的就是失去到學校教學的機會,自己的團要招生也受影響。即便是一度獲判無罪、假釋出獄,有幾位校長還是會請我去指導,但就沒辦法像以前那樣,有很多所學校可以挑選,而是學校挑我。案發時也影響新學員招收,因為家長會有疑慮;但後來媒體有報導說我是被冤枉,不是他們以為的殺人犯,所以目前招生已經改善了。
我回來之後,花了整整1年多的時間,在整頓陣頭團隊,因為那時候沒有新的人員進來訓練、班底變少,訓練不足,表演的素質也變差,能表演的場次也越來越少。現在姪子們都比較長大了,我也慢慢交接給他們,自己另外再找出路。
除了持續帶團表演,我也去學做木工家具、修水電等工作,前陣子也從朋友那接下了一間燒烤店,在今年6月剛開幕。剛接下來那間店的前1個月,我都在整理,那陣子1 天只睡2小時。雖然現在的燒烤店,還是跟自己原本想開的居酒屋不太一樣;我會去收集居酒屋的資訊,參考別人的居酒屋風格。我喜歡的是更日式一點的居酒屋。
當時我確定要入監之後,什麼工作都沒辦法做,包括學校教學、帶團都沒辦法,所以現在只要有什麼工作可以做,我都嘗試去做。我已經浪費太多時間,這10來,同年紀的同學,很多人都結婚生子、買房子了,我的腳步已經差別人太遠,只想說有工作就做、有錢賺就趕快做。
王淇政帶領的「振興團」參與后里太平里賜安宮媽祖遶境。(作者攝於2021年)
古秀強
如果沒有發生這個案件,我本來預計55歲就要退休了,不要再做開堆高機這麼辛苦的工作。我開的是專業的堆高機,這工作最辛苦的地方,就是有危險性;堆高機要上、下貨時,距離都要拿捏好,還要注意旁邊有沒有人。我開的堆高機,載的東西最少都2噸以上,如果東西掉下來壓到人,是沒救的。可是現在這下半輩子,都要做苦工,沒辦法了。
現在我也已經50歲了,也不可能再回到20歲,假如可以回到過去的話,我就會好好存錢讀書,不用做這麼累的工作。我高中時,是想讀書卻沒錢讀;我念的是資料處理科,本來要去考會計,結果因為我那天要上班,我每個月還要拿錢回家,就沒有請假去考,不然我就會有會計的執照。像我同學都是請假去考,他們也考上了。
發生這個案子時,我只想到我是一家之主,而當家裡的樑柱倒了,這個家還會在嗎?我的小孩那時候還只讀國小三、四年級,都還很小、都還很需要我,我還能怎麼辦?我法院都跑過兩、三次了,律師都說沒問題,一開始法官也判我無罪,結果最後律師說沒辦法,我要被關了,我也莫名其妙,什麼法律我也不懂。後來跟我說什麼時候要入監報到,那我也只能去——如果不去就會被通緝,豈不是更慘。
案情剛發生時,警方還到我工作的工廠,在很多人面前把我帶走。後來我假釋回來,也是去找開堆高機的工作,但因為我是更生人,別人都會嫌棄。其他員工會故意挑釁我、想讓我去跟他起爭執;對方會故意問,「你在哪裡關啊?我的朋友誰誰誰也在那裡,你知道嗎、有沒有遇到啊?」都會這樣問,就是故意挑釁、惹是生非。
還有主管要我把堆高機開到馬路上去加油,我說我不開,因為堆高機開到馬路上,要有通行證。我有上過課,這是我的專業,但是工廠其他主管不懂,他也拿不出通行證,就說我故意刁難。我不想照做,因為這樣違法,如果我被警察攔下來,公司頂多被罰錢,但是我呢?如果我被抓回監獄,誰負責?
畢竟我現在只想安安靜靜過日子,不能再惹上任何事情,那不如我退出、離開本來的工作。我現在在工地工作,不是在一間公司、工廠裡。因為在工地也有很多更生人,他們可以接受我,不會故意來挑釁。
我現在負責的工作是品管,每一樣都要重新學習,機器全部都是英文,我就硬背,一開始很努力地把它記起來,做久自然就會了。我最近還考到品管的證照,其實我本來沒有要去考,是一個原本要考的師父跑去別的地方做,多出一個名額,就叫我去,結果被我考上了。我的專業還是開堆高機,雖然也不會再回去開了;但既然現在做品管,就把目前的事情做好,做什麼要像什麼,以前的事就不要再去想了。
李秀花
當時案情剛發生的時候,我每天都會想很多,會一直去想要怎麼翻案;當時的生活就是每天又要等什麼時候出庭、怎麼想辦法勝訴,因為我很怕,像我這麼老實的人還要去坐牢,我幾乎晚上都在哭、剛進去半年也都在哭,真的很煎熬。現在想一想還會覺得傷心,就是覺得我明明不偷不搶,為什麼會變成這樣,真的很痛苦。我當時也只是帶孫子還有一大票人去親戚家裡走走,不是單獨私下拜訪,也沒有帶什麼東西或塞錢給人家,怎麼知道就被點名、說幫別人賄選。
我入監時,最可憐的是我老公,因為我小孩都大了,有他們的工作,所以家裡只有我老公一個人。有些孩子住附近,有時候會來陪他。能夠會面的時候,他都會來看我。而我則是被關起來,不能跟家人在一起。我也會想孩子、想孫子,想家。我以前都沒有離開過家這麼久,頂多出去玩就三、五天就回來了。
過年的時候有懇親會,因為我也很想念孫子,所以家人也把孫子帶來監獄;過程中,監獄的主管都會跟在我們旁邊監視,當時讀中班的孫子就直接跟主管說,「你為什麼要把我阿嬤關起來,我阿嬤是冤枉的!你為什麼不去抓壞人!」這孩子真的很懂事。
我現在的工作是在村子裡幫慈濟送餐給老人,每天送中餐跟晚餐,我自己也有務農,像是種山蘇;之前跟我老公有在做農場的工作,後來我腳開刀、換成人工關節,我老公也跌倒之後,我們兩個就沒有在農場做了,所以只能在村子裡做送餐這樣的工作。
小時候我只有國小畢業,我娘家又算是開發得比較慢的地方,以前對未來也沒有什麼想法,就是做工;家裡只有我哥哥是高中畢業,其他兄弟姊妹都是國小畢業;我嫁人以後就在大理石工廠工作,就是賺錢、養孩子,有一點錢就給老人家;以前的想法沒那麼多,不像現在的孩子,會去讀大學、會想說未來要當什麼、有自己的夢想,這對我們那時候的人來說都是沒有的。
李秀花與丈夫林大哥。
李秀花與來訪的平冤同仁談到案情對她生活的影響。
李秀花的孫子喜歡跳舞。
伍戚傳
我年輕的時候,蔣啟弼(編按:已故富商)是我的老闆,他那時候才40幾歲,就開了很多間公司,他是我的偶像。畢竟在大老闆身邊做事,一定也會想跟他一樣成功,如果不是這個冤獄,我就可以跟著老闆學習、從工作中成長,學習老闆的經驗,等到資金夠了也要自己創業。現在我已經年老,還能有什麼創業的計畫?我已經沒時間了,在這個年齡已經沒有什麼遠大的想法,我身體健康、活得快快樂樂,就可以了。
案發時我有兩個工作,白天在建設公司上班,後來老闆開了家酒樓,叫我也接晚班經理。當時的想法就是多賺一點錢,減少父母親的辛勞。我那時候20出頭,以前年輕時想法比較單純,就是工作正常、晚上交個女朋友,看看電影、牽牽小手、喝喝咖啡,這樣就很快樂。但我會發生事情,也是因為接這個工作,才把自己一生玩完、浪費整個青春,走上含冤之路30幾年。
這趟假釋回來,很多朋友也都走了,就是過夜生活、喝酒;那些年輕時認識的朋友,當年每個英姿挺挺,現在都大肚子、談的是哪裡有病痛、糖尿病、攝護腺腫大、心臟問題什麼的。
至於我在監獄這幾年,每天早睡早起、運動,沒有喝酒、去色情場所,生活規律正常;那些同年齡或比我小的朋友,看起來都比我老。我雖然含冤,但是身體比他們好,這是我用來鼓勵自己的地方(苦笑);現在朋友們都很有錢、我都沒錢;他們在金錢、家庭等方面勝於我,但剩下的,也沒什麼好羨慕的,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命運。
我進去監獄的時候,父母親、兄弟姊妹都還在,經過這一趟假釋回來,父母、大哥、大姊都走了。當我在含冤的時候,父母親給我很大的鼓勵,但我都還沒有盡孝道,他們也都走了。回來後,我也感到人與人的關係都變質,甚至有些朋友,一來找我就是想詐騙。我出獄後曾與朋友合資做生意,後來卻發生爭議,鬧上法庭;我原本已經戒菸多年,但出獄後這些朋友之間的金錢糾葛,讓我心情不好,最近又開始抽了。
伍戚傳出獄後曾與朋友合資做生意,後來卻發生爭議,雙方對簿公堂。
伍戚傳說他原本已經戒菸多年,但出獄後這些朋友之間的金錢糾葛,讓他心情不好,最近又開始抽了。
伍戚傳三不五時會到友人開設的卡拉OK捧場。
【案情簡介】
本文訪問的4位當事人,都是冤獄平反協會正在協助、仍在努力爭取平反的個案,而他們被指控的罪名也各有不同。
王淇政是在2002年時,被指控與友人洪世緯,將王淇政當時的陳姓女友合力拋下后豐大橋、傷重不治,這就是著名的「后豐大橋案」;冤獄平反協會審視過案情後,認為從現場情況,無法排除死者是意外或自殺的可能性,當時證人的證詞也有諸多瑕疵。王淇政在入獄服刑10多年後,在2019年再審無罪而釋放,但檢察官提出上訴,目前案件在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古秀強是被指控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,在被害人證詞有諸多疑點且翻供的情況下,一審時古秀強獲判無罪,但二審仍被判有期徒刑10年。古秀強在2022年獲得假釋。
李秀花是在2014年花蓮縣鄉鎮市民代表選舉時期,被指控為選區內朱姓候選人買票。李秀花堅持自己清白,在一審時判無罪,但二審改判3年2月有期徒刑。平冤認為,在讓她被判有罪的證據中,可以直接指向李秀花有買票行為的,就只有證人的證詞,而且在法庭上也沒有透過交互詰問來做進一步檢視。
伍戚傳在1983年時,當時所任職酒店的客人與他人發生衝突,找伍戚傳幫忙解圍,他到現場看到客人被兩名男子壓制,於是拿出老闆給的手槍,打算威嚇對方放人,沒想到那兩名男子是便衣刑警,後來刑警在街頭追逐伍戚傳的過程中,其中一位伊姓便衣員警中彈身亡,伍戚傳被指控以手槍殺警,但被害人體內的彈頭,規格與伍戚傳當時攜帶的手槍並不吻合。伍戚傳在看守所中喊冤,甚至傳紙條給當時因蓬萊島案入監而關在附近的前總統、當時是台北市議員的陳水扁;陳水扁出監後擔任伍戚傳的律師,中間也一度讓伍戚傳獲判無罪,但幾經上訴,最後仍被判死刑;直到1988年當時的總統蔣經國過世、全國減刑,伍戚傳改為無期徒刑;伍戚傳從1983年起被羈押,中間一度獲假釋,但又被牽連其他案件遭撤銷,直到2023年才再獲假釋。
【延伸閱讀】
若想了解更多當事人的案情細節,可參考平冤官網資料:
王淇政
李秀花
伍戚傳
關於作者
何宇軒
曾任職主流媒體、獨立媒體、 NGO 與國會助理,現為接案工作者,與媒體合作從事新聞採訪,包括文字與攝影。
(呂學一攝)
Comments